招聘条件:
一、应届毕业生:
1. 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;
2. 热爱教育事业,责任心强,品行端正, 师德高尚, 身体健康;
3. 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;
4. 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;
5. 衡水籍毕业生优先;省部级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;中共党员优先;
6. 能适应全寄宿制学校教师坐班制管理。
二、往届毕业生及优秀师资人才:
1.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 热爱教育事业,责任心强,品行端正, 师德高尚, 身体健康;
3. 具有多年省、市、县重点高中教学经验,教学成绩优异者;
4.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优先;曾获得过省、市级以上奖励的优先。
5. 能适应全寄宿制学校教师坐班制管理。